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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上虞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高水平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行动方案(2018-2022年)》的通知

中共绍兴市上虞区委文件

区委〔2018〕32


中共绍兴市上虞区委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上虞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高水平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行动方案(2018-2022年)》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和单位:

《上虞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高水平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行动方案(2018-2022年)》已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中共绍兴市上虞区委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3日


上虞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高水平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行动方案

(2018-2022年)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和省、市《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高水平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行动计划(2018-2022)》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和高质量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全面实施八大行动,加快实现八个高水平,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目标、更有力的举措,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乡村振兴工作挺进全省第一方阵,为打造大花园大景区作出示范、提供经验,争做全市先进区和排头兵,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二)主要目标

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实质性进展,乡村振兴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全区农村同步高水平建成小康社会。

2022年,乡村振兴取得重大进展,农村生活品质明显提升,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基本健全,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快推进,全区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3%左右,提升新型农业主体50家以上,建成乡村振兴精品村30个以上,A级以上景区村200个以上,新增农村文化礼堂100家以上,创建乡村善治示范村100个以上,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9%,达到4.5万元以上,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万元以上,城乡居民收入比、农民收入与低收入农户收入比逐年缩小,有效解决乡村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

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全体农民共同富裕走在前列,农业农村现代化率先实现。

2050年,乡村振兴高水平全面实现,全体农民共同富裕高标准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高水平实现。(下文所提目标,未明确年限者,皆指到2022年)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产业提质行动,高水平推动农村产业发展

1.发展高效生态现代农业。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突破口,把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放在突出位置,优化农业主体功能与空间布局,科学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加快粮食作物向优质化发展,确保全区粮食生产能力稳定在23万吨以上,保护好21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推进放心粮油工程,深化星级粮库创建。做大做强蔬菜、葡萄、杨梅、猕猴桃、茶叶等优势特色产业,主导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重达80%以上。深化农业“两区”和“一区一镇”建设,建成1个省级现代农业园区、50家以上美丽农业场园,建成2个以上农业特色强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新增浙江名牌农产品2个以上,打响茶叶等特色农产品品牌3-5个。(牵头单位:发改局、农林局、水利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2.打造“四季仙果之旅”升级版。建成精品大道5条、田园综合体2个、绿道网300公里,培育休闲庄园10个、特色民宿群12个、省级旅游风情小镇2个,以“覆卮山樱桃、二都杨梅、野藤葡萄和舜阳红心猕猴桃”四大主打水果为基础,进一步丰富水果品种,提升水果品质,打造“以精品大道为龙头、以休闲庄园为基础、以品质水果为载体、以文旅融合为抓手”的全国知名水果采摘旅游品牌(牵头单位:旅游局、农林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3.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实施良种工程,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98%以上。大力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加快发展智慧农业,扩大物联网、云计算、遥感技术应用,全区新增各类农机设施装备1500台套以上,农业作业机械动力水平达86%以上,建成2个以上农业物联网示范点。深化和加快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及其改革,创新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方式,促进科技成果进村入户。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发挥创新主体作用,鼓励农业科研人员和农技推广人员离岗创新创业、在岗开展增值服务,鼓励社会各类农业专业人才创办或领办科技服务实体。全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提高10个百分点,对农业生产的贡献率达到65%以上。牵头单位:农林局、科技局、供销总社;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4.推进产业融合提质。实施新型农业主体提升工程,统筹兼顾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扶持小农户,支持农业企业打造“产业联盟”,建立收购、仓储、加工、销售、生鲜物流体系,补齐农产品加工短板,实施章镇省级一二三产融合试点。全区年销售亿元以上农业企业达10家以上,示范性家庭农场达100家,规范化管理的生产性服务业组织达100家,培育形成1条产值超10 亿元的示范性全产业链产业体系,农产品加工率达40%以上、产值达35亿元。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增加农业生态产品和服务供给,加快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业态深度融合,打造一批特色镇村、休闲观光园区、森林人家,建成上浦、永和等区域内的一批田园综合体,探索推进镇、整乡田园综合体建设,国家、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分别达2个以上和3个以上。(牵头单位:农林局、旅游局、供销总社;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二)实施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行动,高水平打造生态宜居环境

1.全力创建省级美丽乡村示范区。以创建省美丽乡村示范县(市、区)为目标,坚持“五星达标、3A争创”设计导则,培育“村风化虞”规划品牌,完善“村庄布点—村庄规划(设计)—农房设计”规划设计层级体系,实施“千村精品、万村景区”工程,以虞南800平方公里“大花园”“大景区”建设为契机,以曹娥江、古运河等“四沿”绿色生态通道为依托,创建省级美丽乡村示范乡镇8个左右、乡村振兴精品村30个以上、A级景区村200个以上。开展国家森林公园、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创建,森林覆盖率稳定在39%左右,建成省级示范村18个以上,美丽经济示范带5条,美丽庭院5万户,美丽农业示范点6个,美丽田园精品线3条以上,建设一批具有鲜明上虞特色的村落民居,实现百姓富与生态美的统一。(牵头单位:农办、发改局、规划分局、农林局、旅游局、妇联;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2.全力创建人居环境提升先进区。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行动计划,走出上虞农村环境自我更新的新路子,2018年选取8个以上村启动“空心村”改造,之后每年安排若干村开展“空心村”整治;加快农村垃圾革命、厕所革命、污水革命;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实现全覆盖,资源化率、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创建垃圾分类示范村25个;农村无害化卫生公厕普及率达100%,基本普及农户家庭水冲式厕所;加强农村生活污水管网和终端运维管理服务,正常运维率达95%以上,保持全省前列。持续抓好治水拆违,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巩固提升农村劣V类水剿灭成果,创建成为浙江省“无违建县(市、区)”;加快小城镇综合整治、危旧房治理改造、地质灾害隐患“清零”、“线乱拉”整治、边坡绿化治理等工作,开展坡地村镇建设,全方位提升农村环境面貌,到2018年底,全部完成24个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达标创建。系统整治山水林田湖草,全面落实水、土“十条”要求,实现新一轮科学治理废气行动,创建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区,补齐影响农民群众品质生活的短板。(牵头单位:农办、治水办、建设局、旅游局、卫计局、环保局、农林局、综合执法局、国土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两区)

3.全力创建农村基础设施标杆区。加快农村公路、供水、供气、环保、电网、物流、信息、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农村公路等级化率达到90%以上,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达到5A级, 提前到2018年建成美丽乡村公路400公里。按照全域普惠、纵深提升、精准建管、营造特色的要求,高质量达到“五星、3A”达标创建各项建设要求,完成美丽乡村PPP项目三年建设任务,提前实现基础设施全区轮遍、全省领先,到2019年新建(改建)村内道路200公里、停车场50万平方米。推进村级党群服务中心(文化礼堂、幸福之家、集体聚餐点)等公建设施整合提升,新建一批小村客厅。加快推进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和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达标提质,深化山区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完成陈溪、岭南通自来水工程。完成农村河道沟渠综合治理200公里。大力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实现农村高速光纤网络全覆盖,建成一批电商专业村。创建省级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村50个以上。推进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增强农村电网供电保障和安全运行水平。(牵头单位:组织部、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商务局、农办、农林局、市场监管局、旅游局、供电局、文广局、气象局、供销总社、中广有线上虞分公司、水务集团;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三)实施乡村文化兴盛行动,高水平塑造淳朴文明乡风

1.培育农村新时代新风尚。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三管齐下,大力培育与美丽乡村相适应的优良家风、文明乡风。围绕“做文明有礼上虞人”主题,深入推进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创建市级文明村镇10个以上,省级文明村镇5个以上,全国文明村镇1个以上,全区各级文明村镇创建率达到80%以上。坚持立破并举,加强以“节俭办酒、文明过节”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移风易俗宣传,遏制大操大办、厚葬薄养、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实施“文明星”达标活动,设立农村“善行义举榜”,开展农村好人系列评选活动。(牵头单位:宣传部、文明办;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2.全面繁荣农村文化。加强基层文化产品供给、文化阵地建设、文化活动开展和文化人才培养,不断增强农村文化生机活力。加大优质文化产品供给,支持农村题材影视、戏曲、歌曲、舞台剧等创作。深入实施阳光惠民行动,健全完善“菜单式”公共文化产品配送机制,全面实施公共文化场所免费开放,提升文化惠民服务水平,每年组织“阳光文化”送戏下乡200余场,送电影下乡4000余场。推进“书香上虞”建设,每年组织送书到乡镇(街道)图书分馆、图书室、农家书屋3万册。利用传统节日和民间特色节庆,精心组织村落文化节评比活动,广泛开展“星期日活动”、“我们的村晚”、“我们的村歌”、“我们的节日”、“我们的榜样”等品牌活动,同时推动民俗文化、文化走亲、文化结对等系列活动,培育包括传统手工艺、传统饮食、民间风俗等多个方面的农业农村文化产业,创建一批创意农业试点和农业文化发展示范基地。(牵头单位:宣传部、文明办、文广局、农林局、教体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3.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建设。完善建设推进、管理运行、内容供给、文化培育、队伍建设、激励保障等机制,每年新增40家农村文化礼堂,建成200个以上高水平农村文化礼堂,覆盖全区80%以上农村人口,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实现建制村全覆盖。构建以阅读、视听、活动为主体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产品供给体系,满足农民群众实现读书、看报、听广播、看电影、看戏、体育健身、文化鉴赏等文化需求,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多样化。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实现农民足不出户共享城市优质文化资源。(牵头单位:宣传部、文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4.传承发展提升农村优秀传统文化。整合升华“孝德文化、青瓷文化、春晖文化”,提炼培育上虞主体文化,打造上虞文化金名片。大力推进“中华孝德园”建设,广泛开展各类群众性民俗活动,进一步扩大孝德文化的影响力。加强农业农村文化遗产挖掘保护利用,保护好文物古迹、传统村落、传统建筑、农业遗迹、灌溉工程遗产、古树名木等。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复兴民俗活动,挖掘农耕文明,提升民间技艺。每年计划安排23个古建筑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点或古建筑(群)进行修缮,每年重点培育2-3个非遗品牌活动,创建一批村级非遗传承基地,公布一批非遗传承人。传承和弘扬青瓷文化,推动瓷源文化小镇建设,建成国际艺术区、考古遗址公园。保护好优秀农耕文化遗产,发挥农耕文化在凝聚人心、教化群众、淳化民风、培育产业中的重要作用。(牵头单位:宣传部、农办、建设局、文广局、旅游局、农林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四)实施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行动,高水平创新乡村治理

1.全面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开展“综治中心标准化”行动,健全和完善区镇两级综治中心平台建设,推进“三网联建、三网合一”(平安建设信息网、视联网和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网),2018年镇级标准化综治中心(站)覆盖率率先达到100%,2020年村级标准化综治中心(站)覆盖率达到100%。着力加强人民法庭、基层检察室、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建设,逐步推进区级社会心理服务指导中心和乡镇街道、村(社区)综治中心建立心理服务站建设,进一步提高群众服务能力。实施全科网格建设规范提升工程,以全科网格和“互联网+”为支撑,抓好综合信息指挥室和综治工作平台、综合执法平台、市场监管平台、便民服务平台“四个平台”建设,建立一套运行机制,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真正发挥网格员队伍作用,形成上虞版“朝阳群众”,每年五星、四星和三星网格员分别占比在5%、10%和20%以内。(牵头单位: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司法局;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便民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

2.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三治”融合。总结推广谢塘镇“四不出村”、丰惠镇“乡贤调解员”和祝温村“民情通”工作模式,强化自治的基础作用、法治的核心作用、德治的引领作用,积极创建“三治”融合示范村,2022年达到100个。全力打造乡贤广场、健全和完善“乡镇客厅”“乡村客厅”,继承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发挥乡贤参事会作用,结合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建设,扎实推进乡贤参事室、乡贤陈列室、乡贤文化主题长廊建设,构建多层次、多样化的社会治理规则体系,促进城乡社区基层治理刚性与柔性、他律与自律相结合。(牵头单位:政法委;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3.推进乡村治理机制创新。深入开展系列平安创建活动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严厉打击黄赌毒盗拐骗等违法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全面深化“雪亮工程”建设,实现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农村100%覆盖,构建网上网下整体作战新格局;大力推进视频图像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推进综治工作中心联通融合。实施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规范提升工程。切实强化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全面布建主要道路出入口视频监控,全面推进村居(社区)综治视联网建设,覆盖率达到100%,提高防范效能和水平;培育与现代社会治理结构相适应的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牵头单位:政法委、纪委、监委、组织部、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司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五)实施富民惠民行动,高水平促进农民共同富裕

1.新兴产业促增收。以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为载体,以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为重点,统筹谋划城市、景区、乡村旅游资源,做活“集点、连线、汇面”文章,形成“一镇一景、一村一特、百花齐放”,更多体现“上虞元素”,新增4A级及以上景区1-2家,把虞南800平方公里率先建成全域旅游样板区,全区乡村旅游实现年游客接待量1000万人次、营业收入80亿元。积极培育农村经济新增长点,鼓励村集体和有条件的农户以土地、资产入股等形式,发展养老养生、运动健康、创意农业、农耕体验、乡村手工艺等美丽经济或配套产业。积极采取PPP、设立政府引导基金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建设10个集休闲度假、乡村休闲、文化体验、养生健身等于一体的乡村旅游庄园。通过闲置农房激活计划,打响东澄石浪人家、覆卮山居等民宿品牌,大力发展民宿产业,到2020年,总床位数达3000张以上,培育省级金宿2家、银宿5家,建设民宿、农家乐特色村10个以上。(牵头单位:旅游局、农林局、便民服务中心、农办;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2.创业就业促增收。打响做强梁湖年糕、崧厦臭豆腐等地方特色名小吃,引导和扶持农民外出就业创业。做大做强东关玉雕、松厦伞业、汤浦童装等产业特色村。因地制宜发展下管板栗、长塘毛竹等农副产品深加工,培育引进以水果深加工为主要内容的农业龙头企业。通过政策扶持和技能培训,引导更多农村富余劳动力从事家政服务业。引导社会资本发展乡村酒店等新产业新业态,增加农民就业创业机会。2018年底实现农村电商全覆盖。充分发挥农合联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联合、众筹、创投作用,引导和支持更多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村庄经营。推动农民培训与当地特色产业及产业转型升级的深度融合,为农民稳定就业提供适用技能,增强农民创业就业能力,全区稳定就业的农民数量超过10万人,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7.5%以上,扩大社保覆盖面。全区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突破2.3万元,稳定在50%以上。(牵头单位:人力社保局、旅游局、供销总社、农林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3.城乡融合促增收。促进城乡教体融合提质,着力改善城乡学校办学条件,实现中小学空调安装全覆盖,大力推进教育优质均衡示范乡镇创建,落实区学前教育和布局调整计划。启动全国健康促进县(市、区)创建,全域推进省级、国家级卫生乡镇创建,推进城乡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同进修、同培训、同学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计划内进修培训完成率90%以上,乡村医生考核培训率90%以上,培养技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8名。创建全市示范型居家养老中心试点县(市、区),推进养老服务“公建民营”,探索建立老年人助餐服务体系。实现“贫困家庭有劳动能力人员至少1人就业”的目标,确保低收入农户收入增长速度明显高于全区农民平均水平,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万元以上。提升农村社会保障水平,农村低保继续提标扩面,实现全市范围内低保标准城乡统筹。建立城乡统一的帮扶救助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全区户籍人口的基本养老保险(16周岁以上)和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分别达到95%和99%以上。(牵头单位:农办、教体局、卫计局、人力社保局、民政局、妇联;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4.集体经济促增收。引导鼓励村集体因地制宜发展设施农业、特色农业;通过发展物业经济、开展“飞地”投资、发挥好存款资金作用等途径,增加村级集体收入;引导村校(企)互动,依托科艺学院、e游小镇年轻人的智慧、活力和需求,提升村庄发展内动力;调整优化政策,着力补齐经济薄弱村增收短板,推广基金运作、联建(购)物业等增收模式,增强经济薄弱村自我发展能力。着力形成上虞村级集体经济增收“新十法”,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年均增长8%以上,全区超过50%的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达到50万元以上,村均集体经营性收入超过60万元。(牵头单位:农林局、农办;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六)实施乡村体制激活行动,高水平深化农村各领域改革

1.深化农村经营和土地制度改革。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引领,进一步激活主体、激活要素、激活市场,推动农村生产力发展。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落实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政策,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和土地利用管理政策体系。加快“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房屋确权登记发证,完成宅基地置换工作,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的上虞路径,争取省级以上农村土地征收制度和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机制改革试点。实施闲置农房激活计划,打响“乡路网”,复制“共建共享、保底分红”的芋艿湾模式,到2020年有效激活闲置农房100万平方米,创建整村激活示范村10个以上。完善农业农村发展用地政策,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牵头单位:国土分局、农林局、供销总社;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2.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加快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标准化建设,推进交易信息和产权登记备案联网,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进一步简化交易手续、规范操作程序。逐步扩大交易平台服务功能,探索增加各类农村产权和农业设施等交易品种,健全规范农村产权评估机制,促进农村产权的市场化配置和交易价值体现,全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交易量力争年均递增15%左右。牵头单位:便民服务中心、供销总社;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3.完善“三位一体”农合联改革。全面推进区、镇、村三级农合联实体性运行,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完善农合联农民合作基金运作机制,加强农合联资产经营公司运营管理,提高市场竞争力。积极拓展农合联为农服务,做优做强生产类、供销类基础服务功能,延伸拓展品牌营销、业务培训等服务,整合现有资源,组建5个以上具有生产供销信用服务功能的现代农业服务综合体。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更多涉农公共服务事项,以委托或购买方式由农合联或其他主体承担。全区农合联会员数突破0.2万个,联系和带动农户超1万户。牵头单位:供销总社;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七)实施回归乡村行动,高水平助推资源要素向农村配置

1.提升金融服务保障能力。引导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参与乡村振兴,加快构建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采用与社会资本联合成立农业农村发展投资基金的方式,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机制,推动政府支农政策导向与市场化运作有机结合。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支持金融机构拓展“三农”业务,提高农户小额贷款覆盖面。完善农村金融抵押担保体系,推进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房使用权、集体资产股权抵押贷款,拓宽融资渠道。健全农业保险体系,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参保覆盖面,探索开展特色农产品保险试点,实现公益林保险全覆盖,政策性森林保险占全部森林面积的40%以上。牵头单位:金融办、发改局、经信局、财政局、农林局、人民银行、农商银行、供销总社;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2.大力集聚农村人才。深入推进千万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施乡村振兴领军人才培育计划、农业经理人培养计划,推行职业农民制度,累计实现培训农民5万人次以上,其中农村实用的人才培训总量达到1万人以上,转移就业技能和创业培训0.5万人以上,培育新型职业农民0.2万人,普及性培训3.3万人。形成一批技能高、经营活、创新强的新型农民群体。办好农民学院、农民学校和实训基地,分类分层推进技能培训、岗前培训、创业培训以及农业研修生、青年农场主、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培育农(青)创客200人。组织开展青春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探索实施“青创”农场项目,引导更多年青人、新乡贤回归家乡,创业富民。鼓励支持我区中职学校增设涉农专业,扩大招生规模,培养农村人才。牵头单位:人力社保局、农林局、教体局、供销总社、团区委;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3.引导社会优质资源集聚。加大农业农村招商引资力度,推行一二三产业联动招商,实行同步考核、同等奖励,引导以“越商”回归为主的工商资本投向农业农村。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和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调剂收益全部用于乡村振兴。实施农村归雁计划,吸引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士兵等返乡下乡创业创新,完善扶持政策。建立健全教育、科技、文化、医疗等各类人才定期服务乡村机制。通过共享经济模式,发展乡村休闲度假、乡村养老、健身康复、乡村文创,建设和发展乡村硅谷。鼓励群团组织、各类党派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充分发挥优势和力量,全面参与乡村振兴工作。牵头单位:人力社保局、投资促进中心、国土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八)实施农村党建引领行动,高水平夯实基层基础

1.强化党建引领。健全完善基层党组织堡垒指数考评,深化落实党支部经常性工作清单“十二条”,选派第一书记和农村工作指导员对软弱涣散村、集体经济薄弱村进行联村帮扶;深化村级党务、政务、财务公开,以公开推进基层治理民主化、规范化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全面提升农村党组织战斗力,切实巩固其在农村的领导地位。深入推进基层党建“整乡推进、整县提升”,以“五星达标、3A争创”为主抓手,围绕和谐、富裕、美丽、文明目标,推进基层党建全域提升,实现农村各项工作全面提升,打造党建引领乡村振兴上虞样板。到2019年全区80%的村实现“五星”达标,其中3A级景区村30个左右。(牵头单位: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农办、农林局、旅游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2.优化组织设置。着眼“区域+领域”,推进以乡镇为龙头、以建制村为主体、以行业为补充的农村党建组织体系建设。按照“地域相近、规模适度、活动便利”原则,探索以龙头企业带建、村企联建等方式联合建立区域性党组织。加快推进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合联、农创客集聚地等新领域新业态党建工作。推动农村基层党组织与农村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深度融。推行“上提下分”,对党员人数较多、下设党组织较多的村进行党组织升格。(牵头单位:组织部;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3.突出能力建设。实施农村头雁工程,选好用好管好农村基层组织带头人,重点加强村干部队伍履职能力建设,严格落实村干部标准化履职“百项清单”和“六条底线标准”,选树一批“好支书”、“好搭档”等示范群体,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治村有方、敢抓敢管、公道正派的杭兰英式村干部队伍。探索实施村务工作人员年轻化、职业化,打造专业队伍,蓄积后备力量。重视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全面推行党员身份证制度,完善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稳妥有序处置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发展质量。健全村级组织运转和基本公共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完善村干部报酬制度。(牵头单位:组织部、民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三、保障措施

1.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工业农业一起抓、城市农村一起抓,大力实施干部配备优先考虑、要素配置优先满足、资金投入优先保障、公共服务优先安排的“四大优先”政策,把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要求落到实处。完善党委全面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建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责任制,开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更名为区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建设,充分发挥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导检查等职能。

2.建立完善工作体系。健全完善乡村振兴政策体系,围绕八大重点任务,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发挥政策的叠加效应。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指标体系、工作体系和评价激励体系,根据省、市统一部署,结合上虞实际,明确工作目标,完善平台载体,加强项目推进,建立健全协同推进机制、市场参与机制和持续改进机制。进一步加大“三农”宣传力度,讲好乡村振兴上虞故事,引导更多社会各界人士为乡村振兴建言献策,并积极投身到发展“三农”的事业中来。

3.强化财政投入保障。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财政投入保障制度,推动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的目标任务相适应。优化财政支农结构,完善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财政支农政策体系。加快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推进财政支农补助改购买服务、改基金、改担保、改贴息等改革。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乡村振兴。

4.加强“三农工作队伍建设。设立“三农”专家顾问团制度,积极为农村发展提供“智囊”服务。加强“三农”工作干部队伍的培养、配备、管理、使用,把到农村一线锻炼作为培养干部的重要途径,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农村工作队伍。制定实施“三农”干部培训计划,全面提高各级干部特别是各地领导干部做好“三农”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提高乡镇街道干部队伍专业化,加强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关爱,形成人才向农村基层一线流动的用人导向。

 

附件:上虞区乡村振兴行动方案重点项目表.docx